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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编推荐语

全面体现王利明教授的民法学思想及学术研究成果。

内容简介

中国民法学应当在结我国民法典编纂经验的基础上,努力构建具有中国特的理论体系和话语体系。王利明教授是我国民法典起草的主导者及重要起草人员。

本书主要收录了王利明教授在民法典颁布后的相关研究文章,以及关于构建民法典的体系化思想的相关文章。通过本书内容可以了解到我国民法典制定的基本路径及民法典各章的理论精髓。本书既是对王利明教授重要文献的收集整理,也是中国民法学研究的重要参资料。王利明学术文集民法则编、物权编、合同编、人格权编和侵权责任编,于2020年已经先后出版。

目录

  • 版权信息
  • 编写说明
  • 尽快构建中国民法学自主知识体系 (代序言)
  • 民法总则
  • 论《民法典》实施中的思维转化
  • 一、从多中心思维到基础性法律思维
  • 二、从碎片化思维到体系性思维
  • 三、从分散思维到统一思维
  • 四、从并立思维到融贯思维
  • 结 语
  • 体系创新:中国民法典的特色与贡献
  • 一、我国《民法典》七编制的体系创新
  • 二、民法典分编体系的创新
  • 结 语
  • 《民法典》的中国特色、实践特色、时代特色
  • 前 言
  • 一、《民法典》适应了维护基本经济制度、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需要
  • 二、《民法典》适应了人民群众对美好幸福生活的追求,强化了对人格权和财产权的保护
  • 三、《民法典》回应了科技爆炸和科技进步带来的时代问题
  • 四、《民法典》顺应了经济全球化的发展趋势,有效回应了市场经济的发展需要
  • 五、《民法典》回应了资源环境恶化带来的环境保护和生态维护的时代问题
  • 六、《民法典》回应了风险社会的时代需要,强化了损害预防和救济功能
  • 结 语
  • 论《民法典》的民本性
  • 一、《民法典》编纂的出发点是坚持民本
  • 二、《民法典》的核心功能是保障民权
  • 三、《民法典》的重要任务是维护民生
  • 结 语
  • 《民法典》中参照适用条款的适用
  • 一、问题的提出
  • 二、适用要求之一:区分参照适用与适用
  • 三、适用要求之二:界分参照适用与类推
  • 四、适用要求之三: 区分概括参照与具体参照适用条款
  • 五、适用要求之四:明确参照适用条款的适用程序
  • 结 论
  • 论民事权益位阶
  • 一、问题的提出
  • 二、民事权益位阶的功能
  • 三、民事权益位阶的构成
  • 四、民事权益位阶的适用效果
  • 结 语
  • 论数据权益:以“权利束”为视角
  • 一、“权利束”:作为数据权益的一种分析框架
  • 二、数据权益构成复杂的“权利束”
  • 三、数据权益与个人信息具有不可分割性
  • 四、数据权益重利用而非重归属
  • 结 语
  • 迈进数字时代的民法
  • 一、财产权的变迁:从有形财产向数字财产的扩张
  • 二、合同法的变迁: 从鼓励交易到注重数据的流通与利用
  • 三、人格权的变迁: 从注重保护财产权益转向注重维护数字人格权益
  • 四、侵权责任的变迁:从有形财产保护到构建数字权益的保护规则
  • 五、价值理念的变迁: 从注重意思自治到注重维护人格尊严
  • 结 语
  • 论禁止滥用权利
  • 前 言
  • 一、禁止滥用权利制度的正当性基础
  • 二、滥用权利的认定
  • 三、滥用权利与侵权责任的关系
  • 四、滥用权利的法律效果
  • 结 语
  • 构建《民法典》时代的民法学体系
  • 一、以《民法典》的体例安排为依据构建民法学理论体系
  • 二、以《民法典》的主线特征为准绳增进民法学体系的逻辑性
  • 三、以《民法典》的内容特征作为民法学的研究重心
  • 四、以《民法典》人文关怀等价值构建民法学价值体系
  • 五、以《民法典》时代特征为基础引领民法学研究的未来发展
  • 结 语
  • 物权法
  • 论债权形式主义下的区分原则
  • 一、应在债权形式主义模式下解释区分原则
  • 二、区分原则是我国本土法律经验的总结
  • 三、区分原则未承认独立的物权合意
  • 四、区分原则确认了合同效力对物权变动的影响
  • 五、债权形式主义模式下区分原则的理解与适用
  • 结 语
  • 《民法典》抵押物转让规则新解
  • 一、问题的提出
  • 二、抵押物任意转让的弊端
  • 三、禁止转让特约的登记
  • 四、涤除权规则的适用
  • 五、“可能损害抵押权”的认定
  • 结 语
  • 担保制度的现代化:对《民法典》第388条第1款的评析
  • 一、担保物权法定的缓和
  • 二、兼顾形式主义与功能主义
  • 三、为顺位规则的统一奠定基础
  • 四、为担保权利的规范互用提供契机
  • 结 语
  • 登记的担保权顺位规则研究
  • 一、《民法典》第414条明确了抵押权竞存的顺位
  • 二、《民法典》第414条构建了可登记的担保权竞存的顺位规则
  • 三、《民法典》第414条确立了顺位升进主义
  • 四、《民法典》第414条适用中的其他问题
  • 结 语
  • 论正常经营买受人规则
  • 前 言
  • 一、正常经营买受人规则的制度正当性基础
  • 二、正常经营买受人规则的积极构成要件
  • 三、正常经营买受人规则的排除适用情形
  • 四、正常经营买受人规则的法律效果
  • 结 语
  • 价金超级优先权探疑
  • 一、价金超级优先权突破先登记优先的规则的正当性
  • 二、价金超级优先权的适用范围
  • 三、价金超级优先权具有特定的适用条件
  • 四、价金超级优先权具有特定的法律效力
  • 结 语
  • 债和合同
  • 具有国际化视野的《民法典》合同编立法
  • 引 言
  • 一、合同订立新规则的引入
  • 二、合同效力判断规则的更新
  • 三、合同履行规则的新变化
  • 四、合同变更与转让规则的完善
  • 五、合同解除制度的变化
  • 六、违约责任的完善
  • 结 语
  • 论“存疑推定为保证”
  • 一、问题的提出
  • 二、“存疑推定为保证”是破解界分难题的重要标准
  • 三、“存疑推定为保证”规则的正当性
  • 四、“存疑推定为保证”的适用:意思表示解释先于推定
  • 结 语
  • 我国《民法典》保证合同新规则释评及适用要旨
  • 一、保证与债务加入的内涵与区分
  • 二、保证方式推定规则的根本性变化
  • 三、保证期间与保证债务诉讼时效的区分与衔接
  • 四、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后的追偿权
  • 五、保证人抗辩权制度的完善
  • 六、余 论
  • 论第三人代为履行
  • 一、第三人代为履行与债的相对性
  • 二、第三人代为履行中的“合法利益”
  • 三、第三人代为履行与债务转移的辨别
  • 四、第三人代为履行与由第三人履行的合同的区别
  • 五、第三人代为履行的效果:法定债权移转
  • 结 语
  • 罹于时效的主动债权可否抵销?
  • 一、时效届满的债权作为主动债权抵销的比较法考察
  • 二、时效届满的债权作为主动债权抵销不符合诉讼时效的规则
  • 三、罹于诉讼时效的主动债权适于抵销与“抵销无溯及力”规则相悖
  • 四、时效届满的债权作为主动债权抵销不符合法定抵销权的行使规则
  • 结 语
  • 合同编司法解释的亮点与创新
  • 前 言
  • 一、规则解释:司法解释对民法典规则的细化
  • 二、填补漏洞:司法解释对民法典规则的发展
  • 三、体系衔接:司法解释对民法典体系的完善
  • 四、自主创新:司法解释对本土经验的提炼升华
  • 结 语
  • 论债务加入人的追偿权
  • 一、问题的提出
  • 二、确认追偿权完善了《民法典》的债务加入制度
  • 三、基于当事人约定的追偿权的制度构造
  • 四、非基于当事人约定的追偿权的制度构造
  • 五、追偿权的具体行使
  • 结 语
  • 人格权法
  • 人格尊严:民法典人格权编的首要价值
  • 一、人格尊严是人格权编的首要价值
  • 二、人格尊严与私法自治的关系
  • 三、人格尊严的保护优先于财产利益的保护
  • 结 语
  • 《民法典》人格权编的重大亮点与创新
  • 一、构建了完整的人格权规则与制度体系
  • 二、秉持以人格尊严为中心的价值理念
  • 三、兼顾人格权的消极防御与积极利用功能
  • 四、突出对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的优先保护
  • 五、确立人格权的特殊保护方式
  • 六、注重预防侵害人格权行为
  • 七、有效平衡人格权保护与其他价值的关系
  • 八、强化保护隐私和个人信息
  • 结 语
  • 论一般人格权
  • 前 言
  • 一、作为一般人格权的“其他人格权益”
  • 二、一般人格权的价值基础
  • 三、一般人格权与具体人格权的关系
  • 四、一般人格权的法律救济
  • 结 语
  • 论个人信息删除权问题的提出
  • 一、删除权的性质
  • 二、删除权的行使
  • 三、删除权与搜索引擎
  • 四、删除权和被遗忘权
  • 五、删除权的保护
  • 结 束 语
  • 民法典人格权编中动态系统论的采纳与运用
  • 一、人格权编采纳动态系统论的重要意义
  • 二、人格权编对动态系统论运用的特点
  • 三、动态系统论在人格权侵害救济中的作用
  • 结 语
  • 和而不同:隐私权与个人信息的规则界分和适用
  • 一、问题的提出:隐私权与个人信息的重合
  • 二、隐私与个人信息的规则界分
  • 三、隐私权与个人信息的规则适用
  • 四、个人信息与隐私权区分的立法实现
  • 结 语
  • 论侵害人格权禁令的适用
  • 一、侵害人格权禁令的特点
  • 二、侵害人格权禁令制度的功能
  • 三、侵害人格权的禁令性质上属于实体法上的禁令
  • 四、侵害人格权禁令的适用条件
  • 五、禁令与民事责任形式的并用
  • 六、侵害人格权禁令的效力
  • 七、司法解释需要解决禁令制度适用中的问题
  • 《民法典》人格权编对性骚扰的规制条款的解读
  • 一、性骚扰的内涵和特征
  • 二、性骚扰认定的构成要件分析
  • 三、机关、企业、学校等单位的预防性骚扰的义务
  • 论《个人信息保护法》与《民法典》的适用关系
  • 一、《个人信息保护法》的适用应在《民法典》的框架体系中展开
  • 二、《个人信息保护法》的适用必须贯彻《民法典》确认的人格尊严价值
  • 三、《个人信息保护法》的适用应结合《民法典》所规定的人格权保护一般规则来展开
  • 四、《个人信息保护法》的适用应注重与《民法典》相关条款的体系协调性
  • 结 语
  • 婚姻家庭
  • 体系化视野下《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适用
  • 引 言
  • 一、内在价值体系的统一——《民法典》价值在婚姻家庭编中的贯彻
  • 二、外在制度体系的协调——婚姻家庭编与《民法典》其他各编的适用关系
  • 三、体系化视角下婚姻家庭编规则的法律适用和漏洞填补
  • 结 语
  • 侵权责任
  • 论比较过失
  • 引 言
  • 一、英美法的比较过失制度和大陆法的过失相抵制度的比较
  • 二、比较过失弥补了过错责任一般条款的不足
  • 三、比较过失制度可弥补相关侵权规则的不足
  • 四、比较过失规则在责任范围上的适用
  • 五、比较过失规则的排除与限制适用
  • 结 语
  • 《民法典》中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责任的亮点
  • 一、从私益保护到公益保护的转变
  • 二、从私益诉讼向公益诉讼发展
  • 三、从单纯的赔偿转向兼顾预防
  • 四、从损害赔偿向生态环境修复转化
  • 结 语
  • 我国《民法典》侵权责任编损害赔偿制度的亮点
  • 一、从多元并重的责任形式转向以损害赔偿为中心的侵权责任承担方式
  • 二、在以损害赔偿为中心的基础上区分侵权损害赔偿请求权与绝对权请求权
  • 三、在以损害赔偿为中心的基础上确立了仅适用于损害赔偿责任的过错责任原则
  • 四、在以损害赔偿为中心的基础上构建了完整的损害赔偿规范体系
  • 结 语
  • 关键词索引
  • 法律文件全简称对照表
  • 后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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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方

北京大学出版社

北京大学出版社是在1979年,经国家出版事业管理局同意,教育部批准成立的,恢复了北京大学出版社建制。北京大学出版社依靠北大雄厚的教学、科研力量,同时积极争取国内外专家学者的合作支持,出版了大量高水平、高质量、适应多层次需要的优秀高等教育教材。 北大出版社注意对教材进行全面追踪,捕捉信息,及时修订,以跟上各学科的最新发展,反映该学科研究的最新成果,保持北大版教材的领先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