展开全部

主编推荐语

用格言的形式讲述程序正义的理念,普及法学常识,穿插各种典故、寓言、经典案例。

内容简介

《看得见的正义(第2版)》是经典著作的再版。《看得见的正义(第2版)》第一版2000年出版,在法学界很有影响,对于普及程序正义的理念起了重要的推动作用。十年之后作者对全书进行了全面修订,全部围绕刑事诉讼法的经典格言展开。陈瑞华教授十年之后面向社会再度普及法学常识:正义不仅要实现,而且要以人们看得见的方式实现!

《看得见的正义(第2版)》用格言的形式讲述程序正义的理念,普及法学常识,穿插各种典故、寓言、经典案例,读来妙趣横生,不仅适合专业读者阅读,也比较适合普通读者阅读。

目录

  • 版权信息
  • 第二版序言
  • 初版序言
  • 正义不仅要实现,而且要以人们看得见的方式实现
  • 听取另一方的陈述
  • 不做自己案件的法官(之一)
  • 不做自己案件的法官(之二)
  • 实现正义,哪怕天崩地裂
  • 迟来的正义为非正义
  • 正义根植于信赖
  • 既听取隆著者也听取卑微者
  • 一事不再理
  • 没有原告,就没有法官
  • 无救济则无权利
  • 如果原告就是法官,那只有上帝才能充当辩护人
  • 疑义时,作有利于被告人的解释
  • 任何人不得从其不法行为中获得利益
  • 谁主张,谁举证
  • 不能证明的事实就等于是不存在的
  • 任何人均无义务指控自己
  • 行使其权利的人,得视为不损害任何人
  • 任何人在自己的案件中都不被视为可靠的证人
  • 人的外部行为反映其内心秘密
  • 谁来监督监督者
  • 刑律不善不足以害良民,刑事诉讼律不备,即良民亦罹其害
  • 公平游戏
  • 刑事诉讼法是被告人权利的大宪章
展开全部

评分及书评

4.7
11个评分
  • 用户头像
    给这本书评了
    4.0

    司法制度中的 “重实体,轻程序” 也罢,行政管理中的 “重手续” 也罢,实质上不过是 “重权力,轻权利” 的表现形式。具体到诉讼领域,这种对国家权力的畸形重视以及对个人权利的极度轻视,显示出这是一个 “重国家,轻两造” 的社会。在此情况下,重视手续和轻视程序所造成的后果都是一样的,也就是使处于弱者地位的被裁判者、被管理者都不具有基本的人的尊严,其本身也都不成其为目的,而不过是用以实现他人、社会、国家目的的手段。

      转发
      评论

    出版方

    北京大学出版社

    北京大学出版社是在1979年,经国家出版事业管理局同意,教育部批准成立的,恢复了北京大学出版社建制。北京大学出版社依靠北大雄厚的教学、科研力量,同时积极争取国内外专家学者的合作支持,出版了大量高水平、高质量、适应多层次需要的优秀高等教育教材。 北大出版社注意对教材进行全面追踪,捕捉信息,及时修订,以跟上各学科的最新发展,反映该学科研究的最新成果,保持北大版教材的领先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