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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编推荐语

百年风云的跌宕起点,鲜为人知的蒙难内幕。

内容简介

孙中山撰,记述他于1896年(清光绪二十二年)lO月在伦敦被清政府驻英使馆诱捕和获康德黎营救经过。书前有孙中山1897年所写自序。原书以英文撰写,1897年在英国印行,后译成俄、日、中等文字。中文本系甘永龙(甘作霖)编译,1912年上海商务印书馆初版,后有多种版本印行。

目录

  • 版权信息
  • 编者说明
  • PREFACE
  • CHAPTER ITHE IMBROGLIO
  • CHAPTER IIMY CAPTURE
  • CHAPTER IIIMY IMPRISONMENT
  • CHAPTER IVPLEADING WITH MY GAOLERS FOR LIFE
  • CHAPTER VTHE PART MY FRIENDS PLAYED
  • CHAPTER VITHE SEARCH FOR A DETECTIVE
  • CHAPTER VIITHE GOVERNMENT INTERVENE
  • CHAPTER VIIIRELEASED
  • Appendix
  • 第一章 原 因
  • 第二章 被 诱
  • 第三章 被禁时之情形
  • 第四章 幽 禁
  • 第五章 良友营救
  • 第六章 访求侦探
  • 第七章 英政府之干涉
  • 第八章 省 释
  • 附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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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分及书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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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每日一书:《伦敦蒙难记》。1896 年秋,孙中山流亡英国,被清政府驻英公使馆绑架,险遭杀害。后被香港医学院的英国老师唐德黎营救脱险。本书是孙中山最早的英文著作,也是其唯一的一本纪实散文。此事有大可注意者一端,则自中国有医局以来,其主事之官绅对于西医从未尝为正式之提倡,有之,自澳门始。予既任事于医局,求治者颇众,而尤以外科为繁。至中国现行之政治,可以数语赅括之曰:无论为朝廷之事,为国民之事,甚至为地方之事,百姓均无发言或与闻之权;其身为民牧者,操有审判之全权,人民身受冤抑,无所吁诉。且官场一语等于法律,上下相蒙相结,有利则各饱其私囊,有害则各委其责任。中国睡梦之深,至于此极,以维新之机苟非发之自上,殆无可望。此兴中会之所由设也。此兴中会之所以偏重于请愿上书等方法,冀九重之或一垂听,政府之或一奋起也。予所就教者为达尼思律师。达尼思询悉颠末,即令予走避他方,毋以逗遛致祸。时予至香港已二日矣,闻律师言,不及与康德黎君握别,即匆匆乘日本汽船赴神户。居神户数日,又至横滨。在横滨购日本人所制之欧服,尽易旧装,留须割辫。一二日后,由横滨乘轮赴哈威夷群岛,就寓于火纳鲁鲁。火纳鲁鲁为予亲故及同志所在,相处甚欢。予生平每经一地,如日本,如火纳鲁鲁,如美利坚,与华侨相晋接,觉其中之聪明而有识者,殆无一不抱有维新之志愿,深望母国能革除专制,而创行代议政体也。予被禁之第四日,有所谓唐先生者来视予,是即诱予入使馆之人也。唐先生就坐,与予纵谈曰:“尔日与君相见,即挈君至此,乃公事公办,义不容辞。今日之来,则所以尽一己之私情。君不如直认为孙文,讳亦无益,盖所事均已定夺也。君在中国卓有声望,皇上及总理衙门均稔知汝为人,君姓名已震铄寰球,即死亦可以无憾。君在此间,实生死所关,君知之乎?” 予之所惴惴致惧者,生命事小,政见事大。万一果被递解至中国,彼政府必宣示通国,谓予之被逮回华,实由英政府正式移交,自后中国之国事犯决无在英国存身之地。吾党一闻此言,必且回忆金田军起义之后,政府实赖英人扶助之力,始得奏凯。吾国人又见予之被逮于英而被斩于华,必且以为迩来革命事业之失败,仍出英国相助之功。自是而吾华革命主义,永无告成之望矣!彼以孙逸仙为叛逆者,仅出于伦敦中国使馆与夫广东官场之拟议耳。然孙君固非寻常人物,以开通之知识而目击中国数百兆人之流离困苦,彼一般华人之中,且有慨然动念、奋然思起者矣。据中国官场之宣告,谓此等华人曾于一千八百九十五年十月间起而图乱,其为之领袖者,则孙逸仙也。中国之不免于变乱,夫人而能言之;而其变乱之期之迫于眉睫,则无论居于外国之外人不能知,即寓于远东之外人亦罕有能知之者也。迨广州之变既作,以事机不密,倏就倾覆,而当事者仍漠然不动于心,至堪齿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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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出版方

    外语教学与研究出版社

    外语教学与研究出版社(简称“外研社”)由北京外国语大学于1979年创办,是一家以外语出版为特色,涵盖全学科出版、汉语出版、科学出版、少儿出版等领域的综合性教育出版机构,是国内领先、国际知名的大学出版社。